前不久,國家發展改革委通報第4批共23起關于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典型案例以及處理情況。據國家發展改革委11月16日新聞發布會報告,其中的15起涉及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通過公開拍賣、招投標或簽署排他性協議等方式限制共享單車、助力車市場競爭情況的案例,目前已有13個完成整改,2個正在有序推進整改。
負面清單制度是我國一項放開市場準入的重要制度創新?,F實中,一些地方抱守不正確的政績觀,通過公開拍賣、招投標或簽署排他性協議等方式來限制市場競爭,這不利于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建立,也無益于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形成。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是針對這些行為的一劑良藥。
相比“正面清單”規定市場主體“可以做什么”,負面清單通過明確列出市場主體禁止和限制從事的事項,給政府權力畫圈圈,明確告訴政府清單之外不該亂管,充分保障市場主體“法無禁止即可為”的權利。這對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具有重要意義。
發揮好負面清單制度的作用,不僅要貫徹好、落實好,也要充分運用好制度執行的成果。2021年,國家發改委建立違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,目前已公開通報4批共65個典型案例。通過“通報”這一方式,將那些有違中央政策的行為和地方“曬出來”,既是對有關地方的再一次的警醒,也是一堂對全社會的普法課,更有效地傳遞了我國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堅定決心和有力作為。
當然,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也需要不斷完善。要及時鞏固經驗和成果,不斷完善清單制度體系,扎實做好清單落地實施工作,建立上下聯動的長效工作機制,充分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,讓負面清單制度在推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。